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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凤凰网广东从南方电网广东珠海供电局了解到,从5月开始,接下来6个月时间内,珠海居民电价将实施夏季标准。
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适用于每年的5月至10月。该时段内,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(含)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,电价不作调整;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,电价每度需加收0.05元;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,电价每度加收0.30元。
据了解,珠海市民用电采取阶梯电价缴费方式,一年内电费的收取分夏季与非夏季两个标准。根据广东省物价局《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每个标准分三档,不同档次对应不同电费价位;非夏季标准,则适用于每年1月至4月、11月至12月。
南方电网广东珠海供电局提醒,连日来气温升温快,居民家中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使用频繁,很容易超出非夏季电价标准的第一档进入其他档位,当月电费可能出现明显变化,市民应及时留意电费情况。
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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